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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

2015-01-25 22:52:57 浏览:24352

自2010年以来,我市已连续五年为城乡计生家庭办理意外伤害保险,共缴保险费235930元,受理保险事故55起,赔付53起,为受益人理赔113863.08元,增强了计生家庭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。为推进生育关怀,打造惠民计生,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,市计生局、市计生协会将开展2015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1、对象范围:城乡计划生育家庭成员1-65周岁身体健康者,包括城镇(农村)领证独生子女户、领取《生育服务证》和《再生育服务证》的家庭,农村采取绝育措施的双女家庭。
    2、所需证件:户口本、家庭成员身份证、独生子女证或双女绝育证明、《生育服务证》或《再生育服务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    3、交费金额:领证独生子女户和农村双女绝育家庭,每户缴纳10元入保费,市计生局补贴20元;领取《生育服务证》、《再生育服务证》的家庭,每户缴纳30元保险费。另每户可自愿再交30元上双份险,保额翻倍。
    4、办理地址:各乡镇办到所在地计生站审核登记,市直或社区到市计生局8楼812房间登记。
    5、联系电话:15135055099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6310192
    6、截止日期:2015年2月27日
           河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河津市计划生育协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1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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